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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研发机构不同于传统的研发机构,打破身份、地域限制,实现科技转化,积极孵化、服务企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本文对美国和德国的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经验进行介绍,以期为我国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一、新型研发机构美国建设经验
美国政府筹建和建成了多家“制造业创新研究中心”,通过整合政府、学术界和企业界的资源,构建国家制创新网络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如能源前沿研究中心(EFRCs)和能源创新中心(EIHs)都是受美国能源部资助的研发机构。EFRCs进行新能源技术或技术障碍领域的基础研究,加速科学突破,推进能源生产和使用的基本进展[1]。EIHs工作范畴覆盖基础研究至潜在商业化的各个阶段,利用政策工具吸引社会资源投入符合国家需求的能源发展战略,引领全国范围的科学技术力量实现竞争力提高[2]。
(一)创新资金支持方式
初期利用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民间和私营部门的研发力量来实现国家在科技方面的战略需求,受资助的研发机构必须制定自我维持计划;后期资金来源趋于多元化,随着机构运转成熟,逐步实现自负盈亏。此外美国还成立先进能源研究计划署为小企业或小团体的具有潜力的能源技术研发活动提供短期资助。
(二)推动形成创新网络
美国政府强调将公私资源结合在一起,每个“制造业创新研究中心”被看作连接已有国家和国际资源的一个枢纽,同时连接产业协会、区域集群等其他创新资源,特别要连接其他已有联邦科技计划支持的各种研究中心。从实际看,已建成的制造创新中心均与企业、研究型大学、社区学院、非赢利机构和实验室结成了广泛的创新联盟。
(三)减少内部行政干预
机构内部减少项目审批,实行“减少联邦干预”的管理方式。以典型的美国国家实验室为例,申请联邦科研经费需要经过预算编制与层层审批的过程。但在EIHs,能源部组建独立的特别工作组,就能源创新中心等新兴研发管理机构资助机制的管理和早期进展直接进行评估,有效避免了流程上的冗余。
二、新型研发机构德国建设经验
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FhG)成立于1949年,是德国也是欧洲最大的应用科学研究机构,致力于面向工业的应用技术研究。FhG的定位是为市场和客户为导向,其宗旨是致力于实用研究、促进科技知识的应用转化、经济与科研的全球布局促进国际间的合作。
FhG将研究所设置在高校,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充分利用高校的优势,形成科研成果和解决方案来满足企业需求,这形成了创新集群的弗劳恩霍夫模式。
(一)建立清晰角色定位
弗劳恩霍夫协会定位于“支撑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研发”,专注于技术成熟度处在中间位置的新技术,帮助跨越“创新死亡之谷”,很好地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一方面承接国家的研究任务,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基础研究;一方面接受企业委托,为其研发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技术。这一清晰的发展定位使协会在面向应用的基础研究和创新发展项目之间发挥动态平衡的作用。
(二)创建特色服务模式
弗劳恩霍夫协会的成功源于其贴近企业的运营方式和“合同研究”的服务模式。从协会研究经费的构成来看,来自于企业的项目收入是其最大的来源主体之一。“合同研究”模式下,协会充分利用其在研发领域的专业积累和高端科研团队,快速有效地为客户“量身定制”研发方案,力求保障项目成果的应用导向,实现知识向生产力的高效转化[3]。协会的“合同研究”为企业提供的服务类型和服务方式非常多样,基本能够满足企业各方面的研发需求,对于无力开展自主研发的中小企业,协会是创新技术的重要来源。
(三)拓展创新资源渠道
弗劳恩霍夫协会与产学研领域的不同主体均建立紧密联系,且善于将不同的研发资源进行整合,并充分利用各方智力资源形成合力,协会积极开展全球合作和国际交流促进创新,保持其原有的竞争力,确保其研发活动处于世界科技和市场发展的主流,并通过其内部项目“国际合作与网络计划”,与国外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基于战略性项目的伙伴关系[4]。通过与世界各地杰出的研究机构和创新型公司开展国际合作,协会储备了丰富的创新智力资源。